續住生住宿QA

Q1:我明年可以續住嗎?

A1:續住選床的條件如下:

   A1-1👉我是目前的住宿生

   A1-2👉我下學年還是景文的學生,且我不是延畢生

   A1-3👉上學年住宿扣點數未超過30點(含)

如果你符合以上三點,恭喜你符合選床資格!✨


Q2:我有選床資格,明年就一定住的到嗎?

A2:不一定,宿舍是以住宿點數高低來排序,點數高的有優先選擇權。

(續住生的床位有限,請住宿生努力增加自己的點數)


Q3:那我想知道自己現在的排序,我應該怎麼做?

A3:平時可以到 加扣點統計表 下載查詢目前的點數,但沒有排序,宿舍每月會更新一次目前情況。

排序將於五月下旬由宿舍管理中心公告於宿舍公布欄,請住宿生持續關注。


Q4:為什麼總分相同,我卻排在比較後面?

A4:宿舍排名是依據 1.總分高低👉扣點多寡👉加點多寡

例如:例如三人皆為總分50分,唯獨A同學扣十點(扣點多寡),而B同學加點比C同學多(加點多寡),則順序B→C→A


Q5:那我需要提供甚麼給宿舍嗎?

A5:在宿舍公布總排名後,確認自己有選床資格後,請執行以下動作

1.在宿舍公布總排名後,請下載續住申請表 (請點我)

2.用電腦填寫續住申請表 (請點我)

3.影印一份續住申請表(紙本)交至宿舍管理中心,並收取「交件收據」

(請注意:交件收據上的編號,是指交件的順序排名,並非選床排名)

(溫馨提醒:請特別注意繳交期限,以免損失自己的權益)

(請留意:遲交一天,選床排名會延後十名)

(例:第十名,遲交五天 👉 第六十名)


Q6:我應該在何時何地選床位?

A6:宿舍管理中心會公布選床位的時間及地點,請注意宿舍公告。


Q7:選床當天我不能親自到場,我該如何處理?

A7:宿舍管理中心可領取 選床委託書 ,請依照委託書上之指示執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