門禁卡使用規範

一、為加強學生宿舍門禁管理,特訂定學生宿舍臨時卡(以下簡稱臨時卡)借用規則。

二、住宿學生應使用學生證感應進出各自生活樓層,如有特殊情況需借用臨時卡須遵守且符合以下規定:

1. 借用身份:限本校當學期住宿生。

2. 借用方式:借用臨時卡須繳交10元並押個人證件,並於規定期限內歸還卡片。

3. 借用期限:一般借用限當日內歸還,如有特殊情形需延長借用,請向宿舍管理中心提出申請,否則應立即歸還臨時卡;若已非住宿生,應立即歸還。

4. 賠償規定:若有遺失、損壞、逾期不歸還之情形,需賠償製卡費用250元,如當日四點前找回,可於出納組結帳前退款,逾時不得要求退款。

三、不得私自複製或轉借他人使用以免觸法。